本报讯(记者陈月丹)又到结婚高峰,有关婚纱照的各种纠纷又起。昨天,记者就接到市民马小姐的投诉,说自己在市区一影楼拍婚纱照,最后想要回底片时,影楼却要她额外出钱购买。 3000元一套的婚纱照 最后付了5000元 马小姐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在市区一影楼拍摄婚纱照,一套3999元,影楼表示正搞活动,只需2899元,双方在合同中写明“50张入册”。在最后取照片的时候,马小姐发现,摄影师用数码相机拍摄了200多张照片,而这些照片在她看来效果也都不错。 于是她表示,除了入册的50张之外,剩余的底片她也想带走。但影楼表示,除了入册的50张,其他底片得花每张25元的价格购买。当然,影楼也表示,如果选得多的话,可以优惠至20元/张,但如果马小姐不选的话,这些照片不久后就会被删掉。 马小姐不解:“既然是我的照片,我为什么没有权利拿走?如果不能无偿给顾客,为什么当初要照这么多?”不过最后,为了不让本该甜蜜的事情留下遗憾,马小姐还是妥协,花2000元钱额外购买了其中的100张底片,“这完全是霸王条款,太不合理了”。 类似的情况在现实中还有不少,除了准新人,有一些拍写真集的消费者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据省消保委最近组织的婚纱摄影消费调查显示,58%的消费者表示曾遭遇过摄影经营者底片不退或者要求底片加价才退的情况,68%的消费者表示这种行为不合理。 底片另买几成行规 记者走访发现,在对待多余底片的问题上,市区影楼的态度基本一致,都表示需要额外付费,从10~30元不等。 问及为什么需要额外付费,一婚纱影楼工作人员认为,本来就约定好了入册张数,多出来的自然不能免费交给顾客,“每家都这么做”。另一影楼则认为,多余底片包含了摄影师薪酬、化妆师薪酬、服装折旧以及其他拍摄成本,理应另外收费。还有一家影楼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影楼拍摄的照片,是化妆师、造型师、摄影师等集体创作的劳动成果,作为艺术作品,它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记者了解到,在拍摄婚纱照之前,影楼会与顾客签订拍摄协议,上面会表明顾客对多拍的底片有要或不要的选择,至于这底片究竟多少钱一张,并没有具体的价格。 “二次付费” 损害消费者权益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工商局12315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根据《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22条的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照此来说,目前市区影楼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在我省已实施多年,但该条款一直没能有效落实,商家也总是通过各种方式玩擦边球,侵害消费者权益。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拍照前一定要和婚纱摄影店签订协议,明确各项服务标准和费用情况。同时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承诺协议书,以便出现问题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有据可查。 对此,浙中律师事务所徐正洪也表示,这是婚纱摄影行业的一个顽疾,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该算是加工承揽合同,影楼得到的是服务报酬,照片所依附的底片或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在委托中已被消费者买断,因此以著作权为名扣留底片或数据资料显然不妥,更加不该加价出售,最多也就是在消费者拿该照片去发表时拥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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