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婚嫁网欢迎您!   商家自主管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行业资讯首页 - 业界新闻 - 婚礼动态 - 婚纱动态 - 婚宴动态 - 婚房新闻 - 婚钻饰品 - 蜜月 - 婚车动态 - 本站动态 >>进入婚礼交流社区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新闻 > 正文

1500名大学生婚恋调查 四成女生认可在校性行为

来源: 都市女报 2007-11-20 9:47:00 作者: 点击:
  “我觉得,谈恋爱对学习是有益的。”“我们两年前开始同居。我想,不出意外,我们肯定会结婚的。”“大四女生是急嫁族?我怎么没觉得……”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街道办事处为加强大学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其辖区驻地三所高校的15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婚育调查,对“80后”大学生的恋爱观、婚姻观做了观察和分析。
   
   ———恋爱观———
   女生想靠性来拥有爱
    调查员在做“婚前性行为”调查时发现,43.1%的女生认为在校期间因为感情发生性关系很正常。另外,在回答“婚前性行为对个人今后的婚姻有严重影响”时,有43.2%的女生表示不太赞成这种观点。这与54%的男生表示赞同的观点形成较大的反差。
    21岁的心晴是个爽快的女孩子,当调查员提出“你怎么看待婚前性行为?”时,她说:“我自己就和男朋友同居呀。我们是小学同学,到现在已经恋爱6年,两年前开始同居。双方家长也都知道的。”
    “我在课堂上讲,婚前性行为,很可能成为她们将来婚后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在生理方面,如处理不当有可能失去生育能力。”山东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刘金同博士说,“我讲这些话时,很多学生满脸困惑。”
    “有一个女生,和男友住在一起两个多月,后来发现他不回来过夜去找另一个女孩,第二天,她就从8楼跳了下来。”刘金同说。
    刘金同说,男生在对待同居和性关系问题时想法或行动比女生大胆。大家普遍认为同居或发生性行为后,女生所承受的压力远比男生要大,男生不会有过大的心理负担。在关于性的认识上男女是有差异的,男生希望通过性来验证爱,而女孩是想靠性来拥有爱。
    大学生们普遍认为同居并不意味着结婚。小李是山东财政学院的大三学生,一年前,他和女朋友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屋,过起了同居生活。他说:“婚姻需要担负更多的责任,在我还没有能力去担当时,我不会轻易去尝试。”
   
   ———婚姻观———
   多数对出轨说“NO”
    大四是高校生涯的一个敏感时期,校园情侣分手、女大学生以嫁人取代就业为人生目标等现象层出不穷,近年来社会上甚至流传着大四女生成为“急嫁族”的说法。
    为此,调查人员特意针对大四女生的理想结婚年龄进行了计算。结果显示,80%的女生选择在25岁到30岁之间结婚,仅有8.2%选择在22岁到25岁即大学毕业后的两到三年内结婚,另有11.8%的大四女生选择了31岁到36岁为理想婚龄。
    一部分大四女生在接受单独访谈时表示,25岁以前是事业的发展期,不愿过早地将自己束缚在家庭中;而25岁以后事业基本上已进入稳定期,考虑谈婚论嫁也就水到渠成了。
    此外,“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意识仍占主流地位,分别有67.1%的男生和58.6%的女生对此持肯定态度。
    总体来说,绝大多数大学生对婚外恋持反对态度,占62.4%。济南社会学会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李玉说,心理学研究表明,爱情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排他性和独占性,婚姻双方的忠诚特别是性忠诚是决定婚姻幸福与否的最重要条件。
   
   ———生育观———
   少数大学生不打算生育
    近年,校园婚育的解禁,意味着结婚生子也同样从暗处转到了明处。那么,校园生育现象会因此增多吗?调查反馈的情况是,90.2%的同学认为“不会”,7.4%的同学认为“不好说”,只有2.4%的同学认为“会”。
    小杨是一个洒脱开放的大二女生,她的男友是她的同学,两人已恋爱一年多,感情稳定。但谈及婚育,小杨还是很坚决地说:“现在还不是考虑结婚生子的时候,自己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兼顾家庭和学业,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来扛起家庭的责任。”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婚礼经验交流社区

(编辑:柳燕)
上一篇: 夏雨梁咏琪高空“婚纱照”首度曝光 下一篇: 持假身份证登记结婚 13个新娘集体蒸发
 婚嫁社区 进入社区>>  
婚礼经验交流 婚纱摄影交流 新娘日记 新婚家庭讨论
家有可爱宝贝 巧妇美食馆 婚房婚饰交流 婚礼服务商家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婚嫁"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婚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山东婚嫁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婚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0531-89125210。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