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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婚内保证书”,它的存在仅仅是象征意义的“君子协定”。如当事人想以此在离婚诉讼中争得任何主动,靠保证书是无法办到的,还要依靠各类合法取得的证据才能真正实现。此外,在法庭上如何举证证明另一方做了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比如,是否有婚外性行为。聊天记录、电话清单、书信往来、目击一同进入房间、一夜未归等都不能直接证明有婚外性行为的发生。收集相关证据尤为重要,不要指望对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尊重客观事实,承认自己先前的行为,而是要自己在庭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用证据而不仅是言辞来证实对方违反了约定的义务,这样,才可能取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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