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婚嫁网欢迎您!   商家自主管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行业资讯首页 - 业界新闻 - 婚礼动态 - 婚纱动态 - 婚宴动态 - 婚房新闻 - 婚钻饰品 - 蜜月 - 婚车动态 - 本站动态 >>进入婚礼交流社区
 首页 > 行业资讯 > 婚礼动态 > 正文

先房后婚还是先婚后房?

来源: 焦点天津房地产网 2007-6-3 8:13:29 作者: 点击:
 很难再听到“没有戒指,用一个易拉罐的环也能结婚”这样的故事,当今年轻人的观念都很现实,没有房子的婚姻似乎不成婚姻。结婚离不开房子,关于婚与房的顺序问题,社会上存在两种答案。一是先婚后房,这包括两类:小两口房奴一族和租房婚族。二是先房后婚,即先搞定房子再结婚,有房产,且不需还贷款。显然,先房后婚带给小两口和父母的压力更大一些。那么究竟是先婚后房好,还是先房后婚好?这不但要因人而异,而且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访发现,多数专业人士赞成先婚后房的顺序。

  房奴之幸与不幸

  “房奴”一词,生动形象地描绘了贷款买房人的生活状况。但也有人认为,人们在“奴”的同时,也享受到了“主”的乐趣。伟业顾问销售总监张丽提出,生活在当今时代的人们是值得庆幸的,因为自己有幸成了“房奴”,这要感谢国家政策,让没有钱的人也能买上房子。一个流传很广的中国老太太和外国老太太买房的故事说明了这一点。其大意是:中国老太太在年轻时没有钱买房,到老的时候,终于攒够了买房的钱,于是买了房;外国老太太在年轻的时候也没有钱买房,但她有计划地贷款买了房子,到老的时候,她才还清贷款。分析这个故事,首先她们在各个时期对房子的支付能力是相同的——同样是年轻时没有钱买房、年老时花掉了所有的钱买房,其次她们的结局是相同的——都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唯一不同的是从年轻到年老的这个过程,她们的生活质量是不同的,后者享受到了居住的乐趣,前者则没有。

  张丽认为,这个故事对当今的年轻人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在现代社会,人们观念更新很快,从不接受贷款进步到能接受贷款再进步到即使能全额支付也要主动贷款。很多年轻人虽然短期内没有钱买房,但却有很大的潜力,对未来的支付能力也很强,一旦他们给自己定下合理的目标,就能很好地规划生活。张丽建议年轻人“如果你有收入,在还款压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计划买一套房子;如果你不具备这个能力,也可以先不买房子。因为,慢慢的房子一定会有的,只要你主动、积极、乐观,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还贷莫超收入一半

  专业人士提出,当房主还是当房奴,不仅取决于自己当前的能力有多大,还取决于自己未来的能力有多大。合富辉煌奥园项目经理孙媛认为,小两口决定结婚之前要量力而行,要考虑家庭收入,考虑这个收入能为房贷支付的费用。从孙媛观察的客户来看,她认为贷款不可超过家庭月收入的30%,一旦到达50%就要引起警戒——这必然对家庭的经济决策和生活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会给人以压力感和紧迫感,会在某些方面影响到婚姻幸福的指数和质量。孙媛建议,新婚夫妇买房时一定要贴合现实、充分结合自己的经济状况,不要贪图一步到位、贪图奢华户型,不妨先考虑一些经济适用的幸福小户型,今后有了积蓄或有了孩子后,再更换大面积户型。

  海河新天地营销总监丁伟(丁伟博客,丁伟新闻,丁伟说吧)也赞成贷款购房。她认为,贷款最大的心理负担是利息,但实际状况是,即使利息增加人们也能承受。另一方面,资金在未来的作用率一般会优于当前,因此贷款后,个人手中资金的可用性也会增加。例如最近股市上涨,如果个人增大住房贷款额、减少首付,那么余钱投入股市,所获收益肯定会超过利息损失。此外,不少年轻人有公积金等住房保障,贷款的话利息会更低,还款负担也不大。同时,压力也可以变成动力,中原地产销售总监李竹梅认为,背负一定数目的贷款能促进年轻人更加认真工作、勤奋上进,对年轻人的工作态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意义。

  切莫攀比跟风

  世联地产拓展总监李岩从社会学角度表示了对婚房问题的担忧,他认为先婚后房的方式也未尝不可。“结婚前一定要买房吗?很多青年男女勒紧裤腰带买了房子,生活却不幸福,因为他们的消费超过了自己的能力,他们的日子过得很难受。那他们为什么还要买呢?是要面子、攀比心理,你买100平方米的,我就买120平方米的。但是房子越大就越幸福吗?实则不然,空间大了,家人之间的距离就远了,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反而少了。”

  攀比成风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对将要走进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盲目攀比往往会导致不良后果。李岩称,经济负担过重会促使产生家庭危机,一些涉及到财产的婚姻矛盾往往起源于住房,很多家庭是为了解决婚房,最终毁了婚姻。他建议,买不买房、买多大面积的住房,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并且综合两个人的意见,一定不要让婚房成为婚姻的累赘。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婚礼经验交流社区

(编辑:悦儿)
上一篇: 新婚磨合:痛并快乐着/图 下一篇: “毕婚族”校园发帖同学网上证婚
 婚嫁社区 进入社区>>  
婚礼经验交流 婚纱摄影交流 新娘日记 新婚家庭讨论
家有可爱宝贝 巧妇美食馆 婚房婚饰交流 婚礼服务商家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婚嫁"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婚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山东婚嫁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婚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0531-89125210。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