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8日电 近日来,天津市北辰区瑞景小区秋瑞家园里一片喜气洋洋,许多楼栋门口都张贴了喜字。“10月和11月,我们这个小区里得有十多家结婚的。”保安老苗告诉记者,“现在的日子越过越好了,居民们的脸上也都挂着笑容”。
近年来,天津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基础设施还迁房、减免低保户住房租金五条住房保障措施,不但确保了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而且完善的配套服务、方便的交通网络,也使他们工作和生活十分便利。天津市建委主任李全喜告诉北方网记者,按照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的要求,本市今后还要加快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还迁安置房和限价商品房,努力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
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幸亏有了经济适用房,要不然我们上哪儿找这么好的新房。”刚刚结婚的小赵对“建筑面积80多平方米,全款只需30万元”的“秋瑞家园”婚房很满意。“虽然地点位于北辰区,但是家这里距离地铁1号线车站只有10分钟路程,乘坐地铁到市中心还不到20分钟。”
秋瑞家园往南,有一大片六层楼的住宅区,那就是住着1400余户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住户的瑞贤花园。宽敞明亮的新居,每平方米1元钱的租金、冬天统一提供的供暖,已经在这里住了2年多的李大娘每每谈起自家的住房,都高兴得合不拢嘴。“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政府真是为咱们困难群众办了件大好事。”
市建委房地产处负责人表示,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548万平方米、竣工309万平方米,解决了2.6万余户困难群众的住房安置问题。累计竣工廉租住房48万平方米、7282套,为1759户拆迁“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房。同时,小区绿化及周边商店、医院、学校、公交车站等基础配套设施也坚持高标准建设的原则,让居民不必为购物、就医、就学、出行等问题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