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婚嫁网欢迎您!   商家自主管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行业资讯首页 - 业界新闻 - 婚礼动态 - 婚纱动态 - 婚宴动态 - 婚房新闻 - 婚钻饰品 - 蜜月 - 婚车动态 - 本站动态 >>进入婚礼交流社区
 首页 > 行业资讯 > 婚车 > 正文

婚事如何“喜上加喜”(图)

来源: 搜狐新闻 2007-4-28 9:31:02 作者: 点击:
  婚庆公司为喜事添彩 本报记者

  王鸥 摄

  本市统一规范

  婚庆服务合同

  随着“五一”黄金周的临近,婚庆市场也开始进入黄金期。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潘树辉会长为新人们解密新版合同。

  合同着重保护哪些内容

  新版合同约定了服务时间、项目、地点、费用、双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的转让、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生效等共10项内容,最为人性化的是在6项附件中对婚庆公司提供的婚车、主持人、化妆师、摄像师、摄影师及现场布置都有详细约定。
如:婚车迟到要承担给新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主持人在主持时喊错人名要受到相应罚款;化妆师必须为新人提供一次免费试妆,并保证化妆品质量及不会对新人造成皮肤损伤等。

  据了解,新版合同附件中对婚车、主持人等约定可由新人选择性填写。而新人决定自行承担的项目,就不在该合同的保护范围内了。

  新版婚庆合同长嘛样

  本市新版婚庆合同对合同书外观进行了精心设计,封面为喜庆的大红色,上有金色双喜字及“天津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字样,合同书内容印在温馨的粉红色纸张上,十分悦目。合同书一式两份,每份8页,制作精美,由正规婚庆公司到婚庆服务行业协会领取,可以作为纪念品长久珍藏。

婚礼经验交流社区

(编辑:悦儿)
上一篇: 帮你问过了婚车车队可以例外 下一篇: 办个婚礼多少钱才够
 婚嫁社区 进入社区>>  
婚礼经验交流 婚纱摄影交流 新娘日记 新婚家庭讨论
家有可爱宝贝 巧妇美食馆 婚房婚饰交流 婚礼服务商家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婚嫁"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婚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山东婚嫁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婚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0531-89125210。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